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電力公司_新進僱用人員甄試試題: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127301
年份:114年
科目:台電◆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26.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 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A)1年(B)2年(C)3年(D)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