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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年份:106年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26.民法對於暴利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行為,係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時為之
(B)對於財產或非財產上之行為,均可主張撤銷
(C)係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
(D)利害關係人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向法院主張撤銷該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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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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