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期貨顧問事業提供顧問服務時,應作成交易分析報告,載明分析基礎及根據。該分析意見或 建議及相關資訊,於提供予委任人之前不得提供或傳遞予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證券 經紀商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期貨顧問部門以外之其他業務部門,且不得以其他業務部門 之資訊或意見為其分析基礎及根據。至於交易分析報告之副本、紀錄,應自提供之日起保存 幾年,其保存方式得以電子媒體形式為之?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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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1), C(2), D(33), E(0) #2197531

詳解 (共 1 筆)

#4375736
第五十四條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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