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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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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2007司法考试(卷三)#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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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2007司法考试(卷三)#11200 |
科目:
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2007司法考试(卷三)#11200
年份:
96年
科目:
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27.甲乙丙丁 4 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 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 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 20 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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