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有關「罪刑法定主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刑罰之構成要件得類推適用
(B)刑罰不得溯及既往
(C)刑法之處罰規定得依習慣法為之
(D)刑罰之阻卻違法事由不得類推適用
統計: A(165), B(3035), C(64), D(1661), E(0) #982440
詳解 (共 7 筆)
.A可以類推適用的話那刑法裁罰就可以無限上綱了 所以不可能
B略
C如果只憑習慣法就可以裁罰也太...
D阻卻違法事由...如果對人民好的事情則可以例外,阻卻違法是保障人民不受刑罰的判斷之一,所以我們推斷可已類推適用..
A.所謂構成要件,乃立法者自反社會之行為中,擇其值得刑罰非難之行為,予以類型化的規定,犯罪須為該當於刑罰法規所規定構成要件之行為,此為罪刑法定主義之當然結論。
D.阻卻違法事由,有基於法律所規定者,即刑法第21至第24條所定之阻卻違法事由,依序為:依法令的行為、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的職務行為、業務正當行為、正當防衛、緊急避難。另有基於實質違法性觀念所發展出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例如:被害人的承諾、義務衝突、可容許的危險等。
關於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則之實質內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習慣不得作為刑事審判的直接法源(B)否定絕對不定期刑(C)禁止類推適用(D)絕對禁止溯及既往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三等】答案:D
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則有六項:前四項為消極禁止原則,末二項為積極原則。
1.禁止溯及既往。2.禁止習慣法。3.禁止類推適用。4.禁止絕對不定期刑,但允許「相對不定期刑」。
5.罪刑明確性原則。6.適當性原則,即「罪刑相當」原則。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禁止溯及既往•
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非絕對禁止溯及既往。
不定期刑分為絕對不定期刑及相對不定期刑:
"不定期"的概念就是無法確定刑期的期限之意,而"絕對"係指完全沒有具體的刑期範圍。
例如法官判決關A到他悔過為止,或是關B到確定不會再犯為止,我國刑法不可訂立這種法條出來, 就是禁止絕對不定期刑之意。
至於"相對"不定期刑,是我國刑法並未加以禁止的。
例如法條中犯XX罪者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種規定其實也算是"不定期刑"因為法官有裁量的空間。所以犯相同犯罪的人,未必都會處以相同刑期。法官可以判四年,也可能判六年,依個案判斷。
"相對"之意簡單的說,即指雖是不定期,但是是有範圍可供法官裁量的。
至少你確定你犯某種犯罪,最高會被判到幾年,最少是幾年。
(D) "對人民有利,所以可以類推適用"。考試時要小心,整個句子要看完,只看關鍵字就很容易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