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有關對列入專責輔導之警勤區進行專責輔導、督考及懲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輔導期間以每二個月為一期,期滿檢討撤銷專責輔導或延長輔導一期
(B)列入專責輔導之警勤區,應列為優先督考對象,每個月至少實施督考二次
(C)對專責輔導滿一期後未見改善,而於下次警勤區家戶訪查工作等級審查會仍評列為專責輔導對象者,於申誡一次範圍內依權責辦理懲處
(D)警察分局應將所長及巡官、巡佐及警務佐以上適當人員納入專責輔導編組人員,每個月針對丙級警勤區員警,至少實施專責輔導一次。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106/6/16修正D選項:警察分局應將...
未解鎖
原本題目:27 有關對列入專責輔導之警勤...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有關對列入專責輔導之警勤區進行專責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