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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行政程序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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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行政程序法概要#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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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96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行政程序法概要#51112 |
科目: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行政程序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96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行政程序法概要#51112
年份:
96年
科目: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行政程序法概要
27 某法律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 XX 機關定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機關細則的訂定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才可以拘束人民的權利
(B)該機關細則的訂定不可逾越法律的意旨
(C)該機關可以為了行政上的方便,在細則上訂定自己想要的內容
(D)該機關細則的訂定仍然要注意行政法上原理原則的適用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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