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ANSI S3.6-2004,對於聽力檢查儀(audiometer)輸出音量的線性(linearity)特性要求,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聽力檢查儀每次以 5 分貝級距(dB step)調整時,可接受的輸出音量範圍是 4~6 分貝的變化
(B)可接受的輸出音量範圍是誤差調整音量的 0.3 倍以內
(C)線性檢查需每年一次
(D)線性檢查時可將聽力檢查儀音量輸出調到機器的最大或最小,再遞次檢查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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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 B(74), C(35), D(201), E(0) #184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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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9595
線性檢查時可將聽力檢查儀音量輸出調到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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