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國際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
(A) 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B) 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十計算單位
,計算補償金額
(C) 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 補償金額
(D) 依交寄郵件內容及價值定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7), B(4375), C(348), D(144), E(0) #387795
統計: A(377), B(4375), C(348), D(144), E(0) #387795
詳解 (共 4 筆)
#644207
補充
郵件處理規則第六十四條:
…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
…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
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位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郵件處理規則第六十五條:
…國際包裹及國際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每件以(SDR)四十計算單位及每公斤(SDR)四點五計算單位,混合計算其數額。
36
0
#1173330
第六十四條 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5
0
#1165516
A是國內 C是掛號印刷物專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