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對於交通事故現場蒐證完畢後的接續工作,下列何者正確?
(A)認定有犯
罪嫌疑經拘捕者,應隨案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
(B)肇事車輛之機件及車上
痕跡、證據,如有檢驗、鑑定或查證必要時,其機件或車輛得暫予扣留處理
(C)對於扣留原因消滅後,應即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不得收取移置
費及保管費用
(D)對於屆時未領回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者,由監理機關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三規定處理
(E)處理涉及刑案之交
通事故案件,其肇事車輛可為證據時,得扣押之,其扣押期間不得超過三個
月。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涉及交通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