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下列哪一類兒童的鑑定必須實施智力測驗?
(A)學習障礙
(B)發展遲緩
(C)藝術才能優異
(D)嚴重情緒障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935), B(297), C(178), D(56), E(0) #23829
統計: A(4935), B(297), C(178), D(56), E(0) #23829
詳解 (共 5 筆)
#269845
學習障礙的條件之一是智力正常
22
15
#486211
特教法也有明列 情緒行為障礙必須是非智能所直接導致之結果!!!
應該有兩個的答案吧~(A&D)
15
0
#542213
情障跟學障都必須要實施智力測驗吧!
10
0
#1138369
情障跟學障都必須要實施智力測驗 因為有排除條款~~
6
0
#5780646
| 法規名稱: |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 |
第 10 條
本法第三條第九款所稱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第 9 條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
基於上述法條
學障鑑定基準有明定智能須正常或正常以上
但情緒行為障礙沒有,僅說「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
畢竟有智能問題的孩子也並非都有情緒問題
題目也提到「必須」做智力測驗
這樣看來,學習障礙這個選項確實比較合理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