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何者違反採購法第6條第1項公平合理原則?
(A)廠商履約期間因機關提前使用目的,採部分驗收,並於部分驗收後將相關之履約保 證金部分發還
(B)機關無法順利取得廠商履約所需土地,通知廠商暫停履約,並暫時發還履約保證金
(C)公開招標案件,履約期間因廠商財務困難,辦理契約變更,增列給付預付款,契約價金不變
(D)道路工程得標廠商因法定工時縮短,要求延長工期,機關認為部分有理由,同意廠商之部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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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5), C(137), D(2), E(0) #1842882

詳解 (共 1 筆)

#3650759
C--廠商於機關接受其所提出須變更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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