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5年 - 105 四技二專統測_藝術群影視類_專業科目(二):展演實務(影視製作概論)#125728
年份:105年
科目:統測◆20藝術群影視類◆(二)展演實務、音像藝術展演實務(影視製作概論)
27. 就結構而言,可以將電子攝影機區分為三大部分,下列何者不屬於這三大部分? (A) 取景器 (B) 光學系統 (C) 收音系統 (D) 影像感光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