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王先生原任某證券公司營業經理,因違規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解除職務處分,其同鄉老友郭女士邀他擔任南台投信公司業務經理,則其所受處分需滿幾年後始可擔任?
(A)永久不可擔任
(B)不受限制,隨時可擔任
(C)解除職務滿三年後始可擔任
(D)解除職務滿五年後始可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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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5), C(1070), D(104), E(0) #322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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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2647
第 53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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