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有關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民事保護令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可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三種
(B) 保護令聲請除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之外,也可由警察與社工代為聲請
(C)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限為一年以下,失效前可聲請延長,但以一次為限
(D) 保護令之審理應從嚴從速,且審理不得公開,但可以申請進行調解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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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9), B(46), C(77), D(260), E(3) #437475
統計: A(339), B(46), C(77), D(260), E(3) #437475
詳解 (共 10 筆)
#698067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三條
聲請保護令之程式或要件有欠缺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
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必要時得隔別訊問。
前項隔別訊問,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採有聲音及影
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措施。
被害人得於審理時,聲請其親屬或個案輔導之社工人員、心理師陪同被害
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保護令事件之審理不公開。
法院於審理終結前,得聽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
意見。
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法院受理保護令之聲請後,應即行審理程序,不得以當事人間有其他案件
偵查或訴訟繫屬為由,延緩核發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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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922
B 應該也錯,為了避免,緊急保護令遭到濫用,所以必須由主管機關(家暴中心)、警察或檢察官替您聲請。
引自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婦幼警察隊
二、您適合哪一種保護令?
每個人所面對的獨特情況,沒有絕對的合適標準,您可考量自身危險程度、安全需求、條款需求來選擇聲請保護令的種類。若您正在面臨緊急情形,您可自行聲請暫時保護令,或者請警察、檢察官替您聲請緊急保護令。若您的安全情形已經比較穩定,您可自行聲請通常保護令。再次提醒,您僅能自己聲請通常保護令及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必須由主管機關(家暴中心)、警察或檢察官替您聲請。
http://www.wpb.police.ntpc.gov.tw/cp-847-526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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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395
***所以~選項C也是錯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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