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得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免經催告程序的戶籍登記,不包括下列何者?
(A)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廢止戶籍登記
(B)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廢止戶籍登記
(C)死亡宣告登記
(D)輔助宣告登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 B(66), C(186), D(1337), E(0) #2331912

詳解 (共 3 筆)

#4418245

法規名稱: 戶籍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 48-1 條

下列戶籍登記,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一、死亡宣告登記(C)

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廢止戶籍登記(A)

三、撤銷前款登記之撤銷戶籍登記。

四、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撤銷戶籍登記。

五、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撤銷戶籍登記。

六、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廢止戶籍登記(B)


第 48-2 條

下列戶籍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之:

一、出生登記。

二、監護登記。

三、輔助登記(D)

四、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五、死亡登記。

六、初設戶籍登記。

七、遷徙登記。

八、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

九、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身分登記。

13
0
#5159309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4025050
第 48-1 條 下列戶籍登記,免經催...
(共 1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