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企業員工持股信託於投資標的公司股東會議決權之行使,下列何者正確? A.議決權可分割行使 B.受託人應依員工
持股會代表人書面指示辦理 C.委託人得以股票持有人之身分要求出席並行使議決權
(A)僅 AB
(B)僅 B
(C)僅 AC
(D) ABC 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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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2), B(1260), C(124), D(202), E(0) #2954560
統計: A(292), B(1260), C(124), D(202), E(0) #2954560
詳解 (共 2 筆)
#6109103
A. 議決權可分割行使
不正確。受託人依照信託契約和信託計畫,統一行使議決權,而不是分割行使。
B. 受託人應依員工持股會代表人書面指示辦理
正確。根據員工持股信託的安排,受託人應依據員工持股會代表人的指示行使議決權。
C. 委託人得以股票持有人之身分要求出席並行使議決權
不正確。在員工持股信託中,受託人是法律上的股票持有人,因此委託人(即員工)無法以股票持有人的身份要求出席並行使議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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