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1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63551
年份:106年
科目: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28.有關醫師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醫師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任醫師
(B)未具有中華民國籍但領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醫師考試
(C)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
(D)醫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某些國家如美國日本不需要再行教育部學歷甄...
未解鎖
第一章第 4-1 條:依第二條至第四條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