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毀損供消防使用之蓄、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設備者罰則為以下哪一個?
(A)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
(B)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C)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
(D)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毀損供消防使用之蓄、供水設備或消防、救護...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處 6000元 以上 3萬元 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