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機關依採購法第102條規定將異議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時,應附記廠商如對於該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A)10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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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138), C(24), D(0), E(0) #2868227
統計: A(17), B(138), C(24), D(0), E(0) #2868227
詳解 (共 3 筆)
#5602183
廠商向機關提出異議→20日
廠商向採購申訴委員會申訴→15日
完整法條內容:
政府採購法第102條第1項:「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政府採購法第102條第項:「廠商對前項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無論該案件是否逾公告金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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