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 5 條之規定,除個人旅遊外,應由旅行業組團辦理,並以
團進團出方式為之,其人數限制為何?
(A)每團人數限 5 人以上 40 人以下
(B)每團人數限 7 人以上 80 人以下
(C)每團人數限 10 人以上 80 人以下
(D)每團人數限 2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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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5), B(12), C(30), D(15), E(0) #3328668
統計: A(295), B(12), C(30), D(15), E(0) #3328668
詳解 (共 2 筆)
#7294590
第 5 條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應由旅行業組團辦理,並以團進團出方
式為之,每團人數限五人以上四十人以下。
經國外轉來臺灣地區觀光之大陸地區人民,每團人數限七人以上。但符合
第三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得不以
組團方式為之,其以組團方式為之者,得分批入出境。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應由旅行業組團辦理,並以團進團出方
式為之,每團人數限五人以上四十人以下。
經國外轉來臺灣地區觀光之大陸地區人民,每團人數限七人以上。但符合
第三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得不以
組團方式為之,其以組團方式為之者,得分批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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