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最新版)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114/08/18)是非題 1-50#130280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29 機關依採購法第93條規定之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其適用機關利用本契約採購之期間,包含後續擴充,最長以2年為限。履約爭議由與訂約廠商發生爭議之機關處理之。(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