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保險業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之後,後續新增業務往來時能夠簡化交易目的以及客戶身分辨識的程度,會比銀行業來的少的原因是因為保險業的下列何項特性使然?
(A) 保險業新增業務往來時的被保險人、保險標的物、受益人等等可能均與原保險契約不同
(B) 保險業的契約關係均存有一定存續期間;銀行開戶則無一定存續期間
(C) 保險業必須有實際承保的對象;銀行開戶則不必有實際的標的物
(D) 提供客戶有關投資、信託及稅務等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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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 B(123), C(45), D(19), E(0) #3675612
統計: A(152), B(123), C(45), D(19), E(0) #3675612
詳解 (共 2 筆)
#7181057
(A) 保險業新增業務往來時的被保險人、保險標的物、受益人等等可能均與原保險契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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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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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應分別業務性質及規模,依內部牽制原理訂定至少應包括下列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且應適時檢討修訂:
一、保險商品開發及管理作業:包括保險商品之風險評估、費率適足性之評估、準備金充分性之評估及商品管理作業。
二、保險商品銷售作業:包括文宣及保單揭露事項、招攬、核保、契約轉換、復效、保全、收費。
三、保險商品理賠作業:包括事故調查、審核、付款作業。
四、各種資金運用作業:包括整體性投資政策、各種投資資產之取得、保管、處分及利害關係人交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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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8503
此題要看清楚題目問的意思,其實是要問 為何保險比銀行 辨識 交易目的客戶 要多的主要原因
如果有誤請再通知修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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