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根據「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為利於火場指揮及搶救,得設火場指揮中心、人 員裝備管制站及編組幕僚群,下列何者為幕僚群?
(A) 安全幕僚
(B) 災民安置幕僚
(C) 作戰幕僚
(D) 後勤幕僚
(E) 聯絡幕僚 .
統計: A(274), B(78), C(179), D(212), E(175) #1964780
詳解 (共 3 筆)
六、為利於火場指揮及搶救,得設火場指揮中心、人員裝備管制站及編組 幕僚群: (一)火場指揮中心:由火場總指揮官於現場適當位置設立,統一指揮執 行救火、警戒、偵查勤務及其他協助救災之單位及人員。
(二)人員裝備管制站:由救火指揮官於室內安全樓層或室外適當處所設 立,指定專人負責人員管制及裝備補給,並做為救災人員待命處所 。
(三)幕僚群:以四人以上為原則,除大隊以下人員擔任外,必要時,得 規劃局本部人員編組擔任,記錄相關搶救資料。若未達四人時,應 視現場救災實際需要,指派幕僚人員任務。
1.安全幕僚: (1)監視現場危害狀況(閃燃、爆燃、建築物坍塌、危害性化學品 等),執行火場安全管制機制,進行搶救目的與救災作業之風 險評估,適時向指揮官提出風險警示。 (2)隨時掌握火場發展狀況、攻擊進度、人力派遣、裝備需求、戰 術運用、人命救助等資訊,適時研擬方案供指揮官參考。
2.情報幕僚: (1)蒐集火場資訊,包括受困災民、儲放危險物品、建築物資訊( 含消防設備)、火點位置及延燒範圍等。 (2)負責提供新聞媒體所需之各項資料,如火災發生時間、災害損 失、出動戰力、目前火場掌握情形等資料。
3.水源幕僚: (1)瞭解、估算火場附近之水源情形(消防栓、蓄水池、天然水源 等),並建議適當的使用水源方式。 (2)負責各項救災戰力裝備、器材及其他物資之後勤補給。
4.傳令幕僚: (1)負責指揮官與火場內部救災人員間,指揮命令及火場資訊之傳 遞。 (2)負責與指揮中心及其他支援救災單位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