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郵務處理: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 、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簡易人壽保險法)#56363
年份:105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29.郵政匯票逾兌領時效者,中華郵政公司應如何處理?
(A)刊登公報,籲請持有人兌領
(B)於公司網站公告 3 個月,籲請持有人兌領
(C)通知匯款人領回,並退還匯費
(D)通知匯款人領回,但不退還匯費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二十三條郵政匯票逾前條期間未經兌款者,...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第二十三條郵政匯票逾前條期間未經兌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