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為教育工作者致力的目標。以下有關融合教育之描述,下列何者為非?
(A)強調回歸主流和正常化,因此一般教師應需要有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的概念。
(B)融合教育的實踐目的在於減少特殊教育的實施,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安置在普通班級之中。
(C)特殊學生能參與普通班現場活動並產生良性互動。
(D)特殊學生在融合教育現場,享有公平受教的機會,學習學科、溝通、社會互動或體育類之
活動或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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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2), B(2823), C(112), D(105), E(0) #2953672
統計: A(402), B(2823), C(112), D(105), E(0) #2953672
詳解 (共 4 筆)
#7373044
錯誤原因詳細解析
- ❌ (B) 的敘述錯誤(符合題意):
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核心目的,絕對不是為了「減少特殊教育的實施」。- 特殊教育資源並未減少,而是轉化形式:融合教育主張將特殊學生的教育「普通班級化」,讓他們與一般生一同學習,但在普通班級中,特殊教育的專業支持(如:特教巡迴輔導老師、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助理員、課堂調適與輔導資源)依然必須充分存在。
- 如果只是把身心障礙學生「丟進」普通班,卻減少或撤除特教資源,這在特教界被稱為「惡性傾倒(Dumping)」,而非真正的融合教育。因此,(B) 認為其目的是減少特教實施,觀念完全錯誤。
其它正確選項解析
- (A) 強調回歸主流和正常化,一般教師應有特殊學生輔導概念:
融合教育承襲了「回歸主流(Mainstreaming)」與「正常化原理(Normalization)」的哲學。因為特殊學生被安置於普通班,普通班的導師與任課教師便成為第一線的接觸者,因此一般教師必須具備特教的基本概念與特教知能。 - (C) 特殊學生能參與普通班現場活動並產生良性互動:
融合教育不只是物理空間上的坐在一起,更強調社會性與學術性的實質參與。透過課程簡化、調整或合作學習,讓特殊生能與一般生在活動中產生平等的雙向良性互動。 - (D) 享有公平受教機會,學習學科、溝通、社會互動或體育類之活動:
融合教育追求教育機會均等。特殊學生在普通班中,不只要學習學科知識,更重要的是在自然的同儕環境中學習「溝通表達」、「社會互動行為」與共同參與體育、群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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