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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高雄環保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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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清潔隊臨時人員甄試:環保常識251-300#11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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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清潔隊臨時人員甄試:環保常識251-300#118872 |
科目:
清潔隊◆高雄環保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清潔隊臨時人員甄試:環保常識251-300#118872
年份:
113年
科目:
清潔隊◆高雄環保常識
296. 廢棄物清理法第 11 條第 1 款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 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倘某土地髒亂,有 3 個所有人共同持分,甲的 持分佔二分之一,乙及丙的持分分別佔四分之一,那開單告發時要告發誰?
(A) 甲
(B)三者擇一開單即可
(C)甲乙丙一起開
(D)三者都不能開,要先釐清誰 最早持有該土地。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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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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