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司於以公積抵充,核發新股予原有股東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 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B)得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以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為限
(C)關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數量、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由公司法之主管機關經濟部定之
(D)公司章程得訂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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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 B(16), C(13), D(261), E(0) #314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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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新股之條文位於公司法第266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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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於以公積抵充,核發新股予原有股東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 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公司法267條於以公積抵充,核發新股予原有股東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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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7 條
公司發行新股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第一項、第二項所定保留員工承購股份之規定,於以公積抵充,核發新股予原有股東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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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得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以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為限(不限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第 267 條
9.章程得訂明依第九項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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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關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數量、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由公司法之主管機關經濟部定之  (應該是由證券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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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96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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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 267 條 公司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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