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
(B)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C)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D)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A)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
(B)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C)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D)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24), B(7331), C(397), D(641), E(0) #1607727
統計: A(424), B(7331), C(397), D(641), E(0) #1607727
詳解 (共 8 筆)
#2585584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 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二、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四、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
五、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六、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
七、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八、防止縱火措施。
九、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
十、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遇有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施工時,應另定消防防護計畫,以監督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情形。
66
2
#2391478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 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二、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四、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
五、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六、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
七、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八、防止縱火措施。
九、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
十、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遇有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施工時,應另定消防防護計畫,以監督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情形。
27
0
#4010588

12
0
#6064713
| 法規名稱: | 消防法施行細則 EN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1 月 22 日 |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二、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四、火災與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
五、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六、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
七、用火及用電之監督管理。
八、防止縱火措施。
九、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
十、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
4
0
#6117933
這個答案是B吧?50人不是嗎?
0
0
#6114694
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