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外交特種考試_四等_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6521
年份:112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3 依司法院釋字第 445 號解釋意旨,集會自由與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同屬下列何者之範疇?
(A)表演自由
(B)表現自由
(C)人身自由
(D)行為自由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釋字第445號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
未解鎖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