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法律補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補充為填補法律漏洞之方法,在法律適用的順序上應先於法律解釋
(B)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在適用刑法時,不可採取類推適用
(C)目的限縮是指依法規範所欲達成之目的,而限制其適用範圍
(D)法律續造又稱法官造法,雖可解決法律漏洞,但也可能會引發違反法安定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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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1), B(122), C(94), D(144), E(0) #3563694
統計: A(1071), B(122), C(94), D(144), E(0) #3563694
詳解 (共 5 筆)
#6792855
關於法律補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律補充為填補法律漏洞之方法,在法律適用的順序上應先於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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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是首先進行的步驟,目的是釐清法律條文的真實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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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經過解釋後仍然發現法律有漏洞(也就是法律對於特定事實未規定或規定不明),才需要進行法律補充來填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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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律解釋在法律適用順序上應先於法律補充。
(B) 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在適用刑法時,不可採取類推適用✔️
罪刑法定主義要求犯罪與刑罰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類推適用可能擴大犯罪的處罰範圍,違反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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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目的限縮是指依法規範所欲達成之目的,而限制其適用範圍✔️
當法律條文的字面意義涵蓋範圍過廣,導致適用結果與立法目的不符時,會透過目的限縮來限制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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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法律續造又稱法官造法,雖可解決法律漏洞,但也可能會引發違反法安定性的問題✔️
法律續造(如創設新的判例)確實能填補法律空白,但也可能因為法官解釋的變動性而影響法律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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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0238
(A) 法律補充為填補法律漏洞之方法,在法律適用的順序上應先於法律解釋
- 先進行法律解釋,若仍無法填補法律漏洞時才做法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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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2175
選項 (A) 的敘述錯誤,因為在法律適用的順序上,法律解釋應先於法律補充。只有在運用各種解釋方法(文義、體系、歷史、目的解釋)後,仍無法解決法律規範的漏洞時,才啟動法律補充(如類推適用、目的性限縮等)來填補漏洞。若在未經解釋前即進行補充,將混淆兩者的邏輯層次,違背法律適用的正當程序。
其他選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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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確。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刑法禁止對被告不利的類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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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正確。目的性限縮是基於立法意旨,將文義過寬的法條限制在合理範圍內,屬法律補充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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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正確。法律續造(法官造法)雖能解決漏洞,但可能因超越立法權而影響法的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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