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華經鑑定診斷為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但小華的家長不同意鑑定安置結果。依現 行《特殊教育法》的規範,學校應如何處理?
(A) 主動為其申請重新鑑定
(B) 依據家長意願逕予結案
(C) 通報教育主管機關,教育主管機關得要求家長配合鑑定安置
(D) 校方逕行安置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6), B(117), C(1002), D(7), E(0) #2564672

詳解 (共 4 筆)

#4440548

特教法第17條: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幼兒園及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應通報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權益,必要時得要求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合鑑定後安置

及特殊教育相關服務。

24
0
#4440899
《特殊教育法》 第17條(特教學生鑑定...
(共 3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6367336

修正後之新法:



67f8bad3487ac.jpg

0
0
#4450489
特殊教育法 第 17 條 幼兒園及各...
(共 1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