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有關日照、採光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幼稚園及學校教室採光面積不得小於樓地板面積六分之一。
(B)住宅之居室,採光面積不得小於該樓地板面積八分之一。
(C)位於地板面以上五○公分範圍內之窗或開口面積不得計入採光面積內
(D)住宅至少應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 B(0), C(0), D(1), E(0) #159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