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4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考驗員:道路交通法規#125041
年份:113年
科目:公路◆道路交通法規
3.汽車駕駛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_______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A)1個月(B)6個月(C)3個月(D)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