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郵政法之立法目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健全郵政發展 
(B)為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 
(C)為保障國營事業,增裕國庫收入 
(D)為增進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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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3), B(185), C(12715), D(166), E(0) #248577

詳解 (共 3 筆)

#1445284
郵政法
§1:為健全郵政發展,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郵政儲金匯兌法
§1:為鼓勵國民儲蓄,促進資本形成,以配合國家政策,並增進民眾便利,保障郵政儲金匯兌安全,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簡易人壽保險法
§1:為提供國民基本經濟保障,健全簡易人壽保險制度,便利全民投保,增進社會福祉,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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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964
口訣:健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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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808
健全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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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933022
未解鎖
幫助自己三法速記口訣   郵政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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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95936
未解鎖
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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