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有關幼兒安排餐點及用餐進行的方式何者不適宜?
(A) 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一小時三十分;餐點與午睡時間至少間隔三十分鐘
(B) 避免提供造成幼兒身體不適的過敏食物
(C) 引導幼兒決定自己用餐的份量,並學習自己取用餐點
(D) 各式餐點分別以不同餐具盛裝,以增加兒童食慾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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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A法規名稱: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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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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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1.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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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1.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