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郵政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應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遞送普及服務,所稱普及 服務不包括下列何者?
(A)單件不逾2公斤之國際函件
(B)單件不逾2公斤之國內小包
(C)單件不逾20公斤及長寬高合計不逾150公分之國內包裹
(D)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防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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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96), B(935), C(195), D(369), E(0) #2457821

詳解 (共 10 筆)

#4757256

郵政公司立法技術不好

郵政法第四條第一項

函件(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之總稱。

郵政法第四條第七項

小包:指寄交特定人或特定地址不逾一公斤之小件物品。

------------------

之一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供國內之遞送普及服務      前項所稱之遞送普及服務,指於國內就下列各款,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基本

遞送服務一、單件不逾二公斤之函件。............


也就是函件是包裹以外的都叫函件,包括了小包

函件單件不逾二公斤

前又小包不逾一公斤

這一題是可以跟他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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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9102

郵政法 5-1 第一項

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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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2207
個人想法是普及服務原本就僅限國內,A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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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5390
第 5-1 條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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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9437

小包定義:

指以函件之方法遞送之小件物品;除此之外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或表報,亦得作小包交寄。

● 重量限制:

國內每件不超過一公斤;寄往國外者,各寄達國規定不一,請洽詢郵局相關窗口人員。

● 尺寸限制:與信函規定同。

最大尺寸:

長寬厚各不超過60公分,合計90公分為限。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二倍, 合計以104公分為限,最大一面之尺寸不超過90公分。

最小尺寸:

不得小於14×9公分。成捲者:其長度及直徑之二倍,合計不得小於17公分,其最大一面之尺寸不得小於10公分。
---------請問此題小包為什麼可以到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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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5854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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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5327

5-1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供國內之遞送普及服務。 前項所稱之遞送普及服務,指於國內就下列各款,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 格允當之基本遞送服務: 一、單件不逾二公斤之函件 二、單件不逾二十公斤及長寬高合計不逾一百五十公分之包裹。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或物品。 中華郵政公司應提供前項普及服務。但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 致執行顯有困難,該公司得公告限制或停辦前項郵件之遞送服務。 遞送普及服務之服務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PS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函件:指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之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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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8944
第 5-1 條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供國內之遞送普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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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8240

真好奇當年有沒有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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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2657
第五條之一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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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4586362
未解鎖
郵政法第4條:個人覺得普及僅限於國內,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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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933772
未解鎖
給大家解析一下,這題邏輯沒什麼問題就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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