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設籍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得申請許 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觀光活動,下列情形何者不符合申請規定?
(A)年滿 18 歲以上在學學生
(B)年滿 20 歲,且有相當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存款
(C)年滿 20 歲,且持有銀行核發普通卡
(D)年滿 20 歲,且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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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 B(23), C(230), D(26), E(0) #3328669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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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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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三條及第三條之一的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或個人旅遊,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根本法律+1移民署+1移民署

  1. 有固定正當職業或為在學學生。

  2. 具備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的存款,並持有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出具的證明;或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的其他國家有效簽證。

  3. 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以下財力條件之一:

    • 有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的存款,並持有銀行核發的金卡;
    • 年工資所得相當於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 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的其他國家有效簽證。
  4. 年滿十八歲以上的在學學生。

此外,申請人需設籍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的區域。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或個人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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