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初等考試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24872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30 依會計法之規定,各該政府主計機關之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之公庫、財物經理、徵課、公債、特種財物 及特種基金等主管機關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誰核對,並製表解釋之? (A)審計機關 (B)該政府主計機關 (C)該政府財政機關 (D)該政府代理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