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廠商對於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所為之通知而提出異議,對機關之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期限不為處理者,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必須是公告金額以上之案件,始得提出申訴。 (B)必須是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案件,始得提出申訴。 (C)必須是查核金額以上之案件,始得提出申訴。 (D)無論是否逾公告金額,均得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