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外國人申請歸化,有關無不良素行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相關認定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B)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亦可認定無不良素行
(C)相關認定辦法之法律性質為法規命令
(D)相關認定辦法之訂定程序應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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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92), C(28), D(99), E(0) #314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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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360
(B) 國籍法第三條第二項 外國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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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9337

歸化國籍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

第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認定無不良素行:
一、緩起訴處分或緩刑期滿未經撤銷。
二、罰金執行完畢。
三、拘役執行完畢逾三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其行刑權時效完成逾三年。
五、依前條第二款處罰經執行或繳納完畢或執行時效屆滿;或有前條第二款第五目或第六目行為,其情可憫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
六、前條第三款、第四款之行為終了或完成後三年內,未再有前條所列行為。
七、前條第五款違法情事,罰鍰經繳納完畢、執行時效屆滿或依法免予處罰逾三年。
前條第五款行為構成犯罪,或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有刑法傷害罪章之罪,受緩起訴處分、緩刑或罰金判決確定者,於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發生後逾三年,始得認定無不良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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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503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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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亦可認定無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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