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法人在法令限制內,具有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的能力。關於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人登記僅是行政程序要求,縱未登記亦不影響其權利能力
(B)僅有自然人與法人得主張憲法基本權利保障,非法人團體不包括在內
(C)公司法中所稱之公司,即屬以營利為目的之財團法人
(D)法人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統計: A(77), B(175), C(317), D(2833), E(0) #3116467
詳解 (共 3 筆)
30 法人在法令限制內,具有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的能力。關於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法人登記僅是行政程序要求,縱未登記亦不影響其權利能力 (X)
→ 民法 §30
法人非經向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B) 僅有自然人與法人得主張憲法基本權利保障,非法人團體不包括在內 (X)
→ 釋字 第486號
自然人及法人為權利義務之主體,固均為憲法保護之對象;惟為貫徹憲法對人格權及財產權之保障,非具有權利能力之「團體」,如有一定之名稱、組織而有自主意思,以其團體名稱對外為一定商業行為或從事事務有年,已有相當之知名度,為一般人所知悉或熟識,且有受保護之利益者,不論其是否從事公益,均為商標法保護之對象,而受憲法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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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下列關於基本權主體之敘述,何者正確?【104年 警察 三等/中華民國憲法】
(A) 凡自然人均應享有基本權,因此不分國籍,外國人也都可享有全部我國憲法所賦予之基本權
(B) 私法人可作為基本權之主體,因此私法人亦得主張宗教自由、選舉自由與政治選舉權
(C) 地方自治團體可主張享有工作權,而要求不經中央許可發行彩券
(D) 自然人及私法人為權利義務之主體,固均為憲法保護之對象,但為貫徹憲法對人格權及財產權之保障, 於一定條件下,非法人團體亦為基本權主體
答案:D
104年 - 10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刑事鑑定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消防警察人員、水上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22599
(C) 公司法中所稱之公司,即屬以營利為目的之財團法人 (X)
→ 公司法 §1 I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D) 法人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O)
→ 民法 §34
法人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C) 公司法中所稱之公司,即屬以營利為目的之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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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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