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受益人故意致死被保險人,其死亡保險金額之請求權為何?
(A)不論有無其他受益人,其死亡保險金額均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B)有其他受益人時,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該契約之保
單價值準備金
(C)有其他受益人時,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
(D)由法院裁定該筆保險金額應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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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3), B(369), C(1839), D(212), E(0) #2457848
統計: A(213), B(369), C(1839), D(212), E(0) #2457848
詳解 (共 4 筆)
#4726158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傷害保險金額之權。 前二項情形,有其他受益人,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無其他受益人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A)不論有無其他受益人,其死亡保險金額均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B)有其他受益人時,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該契約之保 單價值準備金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
(C)有其他受益人時,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
(D)由法院裁定該筆保險金額應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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