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非官方正解]114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_監理業務約僱人員筆試試題:監理專業法規(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126378
年份:114年
科目: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30. 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A)1個月(B)3個月(C)5個月(D)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