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請問以下關於有限公司的敘述,何者有誤?
(A)公司增資經股東過半數同意後,每一位股東即有按原出資比例出資之義務
(B)公司以董事為執行業務機關,而非董事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
(C)由於有限公司之人合性質,股東欲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之同意
(D)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否則股東無論出資多寡,每一股東均有一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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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 B(11), C(12), D(10), E(0) #1707627
統計: A(86), B(11), C(12), D(10), E(0) #1707627
詳解 (共 1 筆)
#3243776
公司法
第 106 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有前項但書情形時,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前三項不同意之股東,對章程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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