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關於特種交易之敘述何者正確?
(A)通訊交易係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等所定之契約
(B)訪問交易之消費者,除有合理例外情事,得於收受商品後 7 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
約,無須說明理由
(C)通訊交易違反消費者解約權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D)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通知之次日起 7 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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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 B(1005), C(1894), D(513), E(0) #1711897
統計: A(86), B(1005), C(1894), D(513), E(0) #1711897
詳解 (共 10 筆)
#5076951
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但B寫訪問交易,與§19內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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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637
請問,B哪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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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8232
(A)
消保法 第2條10款:通訊交易
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消保法 第2條11款:訪問交易
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
(B)
消保法 第19條1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C)
消保法 第19條5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D)
消保法 第19-2條2項:
企業經營者應於取回商品、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或解除服務契約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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