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甲至珠寶行打算亮出槍枝壓制店員行搶,不料遭到老闆乙及其員工丙激烈反抗,甲兩手空空逃離現
場,乙、丙持球棒在後緊追,甲便基於殺害之故意對乙開槍,乙腹部中槍死亡。若依實務見解,甲
應如何論處?
(A)成立強盜殺人罪既遂
(B)成立強盜殺人罪未遂
(C)成立強盜未遂與殺人既遂之想像競合犯
(D)成立強盜未遂與殺人既遂之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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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6), B(28), C(76), D(359), E(0) #1849604
統計: A(516), B(28), C(76), D(359), E(0) #1849604
詳解 (共 7 筆)
#4998414
106台上276號判決仍持85年第2次刑庭決議之見解
新生犯意+時空密接性
「只需行為人利用強盜之犯罪時機,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其強盜與故意殺人間互有關聯,即得成立。至殺人之意思,不論為計劃或具有概括之犯意,抑或於實行基本行為之際新生之犯意,亦不問其動機為何,只需二者在時間上有銜接性,地點上有關連性,均可成立結合泛。」
舊實務見解(揚棄)
概括犯意說,再違犯強盜之前就想著會一併把人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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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6986
6樓的~考場中沒時間讓你在那邊慢慢想,直接口訣記才不會題目寫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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