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依政府採購法之 58 條所稱之部分標價偏低,係指下列何種情形?
(A)該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該部分標價低於相同部分項目底價之 70%者
(B)該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該部分標價低於相同部分項目底價之 60%者
(C)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之 20%者
(D)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 80%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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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0), C(0), D(2), E(0) #177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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