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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學科檢定試題:道路交通法規#119789 | 科目:公路◆道路交通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學科檢定試題:道路交通法規#119789

年份:113年

科目:公路◆道路交通法規

31.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4 項規定: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有拒測情形者,應處多少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A)駕駛汽、機車處新臺幣 6 萬元罰鍰
(B)駕駛汽、機車處新臺幣 18 萬元罰鍰
(C)駕駛機車處新臺幣 9 萬元罰鍰、駕駛汽車處新臺幣 18 萬元罰鍰
(D)駕駛機車處新臺幣 10 萬元罰鍰、駕駛汽車處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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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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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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