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1年 - 101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刑法#125170
年份:101年
科目:(甄試)警大◆刑法
31. 刑法第 213 條規定:「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成立公文書登載不實罪,「明知」係指: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有認識過失 (D)兼指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